路透北京9月4日电---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周五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称,拟对投资实行总额管理,鼓励中长期投资,并提高申请额度,缩短资本金锁定期.
徵求意见稿称,QFII新条例拟吸引中长期资金,便利投资运作和风险控制;将单家机构申请额度上限由8亿美元增至10亿美元;并将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及开放式中国基金的QFII投资本金锁定期缩短至三个月.
外管局并表示,中国拟将除中长期机构以外的其他QFII的投资本金锁定期设定为一年;并拟对违反规定转让或转卖投资额度的行为明确处罚原则.
2002年底发布的QFII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曾规定,投资额度的本金汇入不满一年但超过三个月的合格境外投资者,经批准可以将投资额度转让给其他合格投资者.但在2006年发布的正式管理办法中,对QFII额度转让未能做出明确规定.
截至2008年底,国家外管局已累计批出128亿美元QFII额度,2008年批出的QFII额度超过了28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