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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与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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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杂志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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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县委书记手中的权力
文明与进步 加入时间:2009-08-27 16:16:26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前一段时间,在京召开了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座谈会,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指出,要把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作为全国干部工作的一项战略重点工程来抓。县委书记权力大、责任大、影响大,要实行重点管理。
联想到去年11月份全国2000多名县委书记走进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等院校集中轮训。去年以来,习近平、李源潮等中央领导反复强调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重要性,为县委书记履行职责频频“支招”,充分表明党中央对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日益重视。
郡县治,天下安。在我国现行的各层次行政体制中,县一级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发挥着联系上下的枢纽作用。县委书记是一个县级执政团队中的“主心骨”,是党在当地各级组织的领导人,处于权力的“核心区”,手中权力很大。这使得县委书记这个岗位既是“最容易有作为的大舞台”,又是“最容易出问题的重灾区”。
县委书记岗位之所以会极容易成为有作为的舞台和出问题的灾区。其根本原因就是县委书记手中拥有很大的权力。县委书记既可以用手中的权力干事创业、造福于民,也可用手中的权力胡作非为、为祸群众。县委书记因权力寻租出现问题的确实比较多,在一些地方县委书记已经成为违法乱纪的“重灾区”。安徽省就先后有17名县委书记因卖官受贿被查处;曾经派人到北京抓记者的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原县委书记张志国被称为“最牛的县委书记”;最近,横山县委书记苏志中说出了:“你们中央台的记者管的也太多了吧?你问的事我一概不知道”的雷人语录。这些“出了事”的县委书记身上无不闪现着“权力膨胀”的影子。
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培养、选拔等方面面,但最核心、最首要的就是要管好县委手中权力,使县委书记们不专权、不揽权、不嬗权。如果说,不能抓住县委书记手中权力这个“牛鼻子”,培养、选拔、考核等各项措施都将付之东流,制度、规则等都会变成一纸空文。
管好县委书记手中的权力,要合理分权。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一个权力的集权者必然成为腐败的高发层、重灾区。县委书记大权在握、一言九鼎,集财权、人权、事权于一身,在重大项目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各个方面都拥有一槌定音的“拍板权”。这使得县委书记极容易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攻关目标和拉拢对象。县委书记稍不留神就会掉进腐败的泥坛中。管好县委书记手中的权力,首当其冲就是要分散县委书记手中的权力。要推行县委常委票决制,在干部选拔任用、重点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上,实行县委常委票决制,保障县委常委在重大决策中的话语权,防止县委书记只讲集中不讲民主,搞“一言堂”,“一个人说了算”。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以赋权适度为核心,将县委书记手中的权力适当分解,形成科学配置、分权制约、有限用权,副职分管、书记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格局。
管好县委书记手中的权力,要阳光用权。权力运行中的“暗箱操作”为县委书记滥用私权提供了“保护伞”。构建权力阳光运行的机制,是确保县委书记公正用权的重要保证。要公开权力运行的流程,尤其在干部任免、人事调配、资金使用、项目安排等方面全程向社会公开,使县委书记手中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大力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活动,全面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实行质询制度,县委书记定期向全委会汇报工作,并接受委员的质询。
管好县委书记手中的权力,要敢于制权。权力就像是一匹野性十足的野马,只有套上监督的缰绳,才能将其驯服。县一级往往处于“山高皇帝远”的“政治地理边缘”,在监管县委书记手中权力上存在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 的问题。要加强对县委书记手中权力的制约,实行省委党委巡视工作延伸到县一级,对县委书记权力使用情况进行重点巡视,促进县委书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要建立健全县委书记诫勉谈话、函询等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坚持预防为主、防微杜渐,使县委书记的权力始终处于经常的监督之中。要构建社会监督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基层群众对县委书记依法监督,畅通基层群众民主监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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