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纪录中国 |
|
|
|
|
|
|
 |
文明与进步 |
|
|
|
《中国人》杂志社 |
|
|
|
蒋氏父子处决三名“台独”分子
文明与进步 加入时间:2009-07-27 14:29:29 老年文汇报 |

蒋介石父子 |
据台湾“总统”严家淦回忆,蒋氏父子当年在台打击“台独”分子时,遭到处决的“台独”分子只有郑评1人。但据笔者考证,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台湾被处极刑的“台独”分子应为3人。
1959年12月,台湾人陈三兴和宋景松、施明德、蔡财源,组建“台湾独立联盟”,并选举施明德、蔡财源二人为该组织的主要领导人。
由于“台独联盟”组织严密,发展迅速,到1962年,心血来潮的“台独”分子们经常在聚会中高喊要大干一场,要与国民党政权拼个你死我活,要尽快实现台湾独立的目标。他们还在一次全体成员参加的会议上,提出要开展一个大行动,即在全台湾开展一次“台独”宣传活动,让全体民众认识“台独”,支持“台独”。
这帮“台独”分子正要开始行动时,当局就对他们采取行动了。在蒋经国的亲自部署下,从5月8日至20日,调查局的数10名特工兵分数路,将“台独联盟”在各地的成员陆续逮捕。6月8日至22日,该组织在军队中发展的成员,也被捉拿归案。
3个月后,“台湾独立联盟”案中的25名主要嫌疑犯被警备总司令部军事法庭分三批起诉,宋景松因其曾犯过案,被首批起诉,并被判处死刑。
台湾人陈智雄是日本境内多个“台独”组织的“外交员”。廖文毅的“台独”组织“台湾共和国临时政府”成立前后,他甚为积极,并被廖文毅派到东南亚各国担任“巡回大使”。
台湾调查局对陈智雄的活动了如指掌,感到他在日本的危害太大,决定收拾陈智雄。1960年12月,台湾当局与日本政府经过多轮交涉,提出用交换“日本贩毒犯”的方式,换取日本逮捕、遣返陈智雄,日方原则同意台湾方面的意见,惟一要求是不得判陈智雄的刑。
陈智雄被遣返回台湾之初,当局确未关押他。1961年年底,台湾调查局特工在邮件检查中发现陈智雄又在筹组“台独”组织“同心社”,十分震惊,认为他是不可救药、死心塌地的“台独”分子,决定将其逮捕。经蒋氏父子同意并批准,1962年,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军事法庭将其起诉,并判处死刑。
1971年,台湾人郑评因积极参加教会活动,被台湾基督教教会推选为“基督教赴日参访团”团员,前往日本参加基督教反共联合会举行的国际大会。
进入日本的第三天,郑评认识了“台独”组织“独立台湾会”的主要头目史明。史明正在考虑实施“主战场在岛内”的行动计划,迫切希望在岛内找几个具有“台独”思想的人,作为“主战场”在岛内行动的帮手。
史明将自己的想法告诉郑评时,郑评表示愿意加入。郑评在日本停留期间,史明等“台独”分子对他进行了“台独”政治教育和游击战的基本行动训练。
两个月后,郑评回到台湾。
根据史明的指示,他将游进龙及柯金钟、黄坤能、赖锦桐等人吸收进“独立台湾会”组织,并经常召集他们举行秘密会议,学习日本总部的指示,研究扩大组织,如何开展爆破、暗杀活动。
组织扩大了,活动经费也不成问题,“独立台湾会”的“台独”分子热血沸腾,干劲十足。几经讨论,他们决定在台湾搞几个大行动,如暗杀蒋经国及国民党高官,夺取军械库,攻占装甲部队军营,再以装甲部队为主力,攻打台北的主要据点,推翻蒋氏政权,向全世界宣布台湾独立建国。
郑评将自己的计划通过秘密渠道报告给在日本的史明。史明认为太过冒险,不易实现,指示他不要冒进。但郑评觉得史明太过保守,认为武装暴动时机等不来,要靠自己去创造,决定大举行动。
正当郑评等“台独”分子蠢蠢欲动时,台湾调查局的特工打进来了。他们首先策反了郑评的好友、南投县埔里人赖锦桐,然后顺藤摸瓜,弄清了郑评“台独”组织的所有内情。
从1973年7月10日起,20余名“台独”分子有10余名到警方自首,未自首的均被抓捕,而且一个也没有漏网。
为了惩处这帮“台独”分子,蒋氏父子曾两次召开秘密会议,研究如何处理此案。会上,蒋介石、蒋经国指示下属对此案要重处,对为首的“台独”分子郑评要处重刑,把“台独”分子的嚣张气焰彻底打下去。
1974年4月11日,此案宣判,郑评因言行张狂、目标过大,被判死刑。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