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欣 厦门
海峡两岸唯有金融业合作先行,才能促进两岸企业间的进一步合作和发展,因此厦门将努力把自己打造成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区域金融中心,作为两岸金融业合作的据点。
厦门市长刘赐贵昨天上午在2009年海峡两岸经贸论坛致词时,发表了以上看法。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上个月在全国两会期间强调两岸要加强金融业合作,而刘赐贵认为,厦门在这方面可扮演区域金融中心的角色,吸引更多台湾金融企业到厦门落户,同时促进更多双边的金融合作项目。
他说,厦门目前得思考的问题包括:如何加快两岸金融业的合作、如何解决合作中的一些技术性问题、如何在合作中进一步扩展更多的合作空间等。
“希望更多台湾的金融界与厦门和海西交流合作,台湾更多的金融企业在厦门落户。在金融合作方面,厦门一定会有更实施性的措施出台。”刘赐贵指出,厦门在两岸交流的历程中,始终保持着前沿和桥头堡的作用,金融业也应如此。
台湾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执行长洪读在演讲时则说,金融业与企业经营息息相关,金融业一定要健全,整体经济和企业才会有良好的发展。而在建立健全的金融体制方面,台湾金融企业可以扮演一定的角色,例如台湾特色的“票券业”,可发挥融通中小企业资金功能,解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问题。
洪读也指出,两岸分别在2001年和2002年先后加入世贸组织(WTO),并承诺逐步开放境内金融业市场。目前,台湾已经开放外国银行、证券期货及保险业到台设立据点,大陆方面也于2006年底逐步开放金融业,因此他认为:“当两岸已分别向世界其他国家地区开放金融业之时,实在没有理由再限制两岸双方的金融合作。”
洪读呼吁大陆当局给予台湾金融企业更多的优惠政策,以协助它们到大陆发展,因为“两岸语言相同、文化同源、地缘接近,两岸金融业进行交流合作,一定事半功倍”。
此外,大陆是台湾海外投资最多的地区,总投资金额超过755亿美元(约1146亿新元),若是加上台商从第三地的转投资,总投资金额就在1000亿美元以上。因此,台湾金融企业若能赴大陆提供台商相关金融服务,就是‘鱼帮水,水帮鱼’的双赢局面,台湾金融企业同时也可以提供大陆金融业更多的内部控管、风险管理及国际业务经验。
目前,总共有七家台湾银行赴大陆设立办事处;12家台湾证券公司经第三地在大陆设立17个代表处;台湾保险公司也获准在大陆设立办事处。
洪读说,自去年5月国民党重新执政后,两岸关系展现了高度和谐的一面,海基、海协两会也恢复协商,截至目前,一共签署了六项协议,实现了两岸大三通。目前海基会已接到授权,与海协会就两岸银行、证券及期货、以及保险议题,展开协商,他因此非常希望在今年上半年举行的第三次“江陈会”上,双方能够签署金融监管的谅解备忘录,建立两岸金融业合作的架构。
洪读也借昨天演讲的机会,积极向大陆当局“放话”,为台湾金融企业争取更多利益:就两岸银行业的合作,他希望大陆当局尽早让台湾7家金融企业的大陆办事处升格为分行或子行,能够在大陆当地营业;就两岸证券及期货业的合作,他希望台湾能直接赴大陆投资经营证券的经纪、承销及自营业务;就两岸保险合作,大陆对于外资保险业准入条件有所谓“532规定”,即最低总资产50亿美元、30年以上设立时间、2年大陆代表处经验,他希望大陆对台资产险及寿险公司比照港澳,给予优惠条件。
他说:“当然,在大陆开放市场准许台湾金融企业进入之后,台湾方面也应思考,(同样)给予大陆金融企业准入的待遇,以利两岸金融业的双向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