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被称为“中国金融第一案”的海南华银金融巨案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该案主犯石雪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据中新社报道,上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石雪通过手中掌控的海南华银、大连证券一南一北两个金融机构,制造了一起综合涉案金额高达260亿元(人民币,下同,约54亿2788万新元)的大案。2002年3月石雪案发,一系列相关案件随之浮出水面。
今年1月,法院一审查明,石雪利用其海南华银临时负责人、大连证券董事长的职务之便,侵吞大连证券公司和海南华银公司公款共计逾2亿6000万元,挪用公款近1亿2000万元,伪造金融凭证企图诈骗中国人民银行巨额兑付资金逾14亿元,销售虚假国债、非法集资逾24亿元。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石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案犯北京利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梁勇被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