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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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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杂志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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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朔:洗钱案子是这样办的吗?
民主与法制 加入时间:2008-08-26 18:41:49 admin |
政论家南方朔今天在中国时报撰文说,陈水扁海外洗钱案爆发后,牵动出一股热潮。许多人视洗钱案为可以连结陈水扁所涉一切弊案的终极案件,这样的观点也左右了办案的方向,于是从最早的ETC案、SOGO礼券案、二次金改案,到最后的巴纽案全都被掀了出来,检察官似乎也想证明这些弊案与洗钱的关系,设若能找到这种关连和更大的帐户,陈水扁所涉的一切弊案即可一次解决。
文章说,问题就在于,贪污洗钱乃属于难度极高的案件,如果洗钱金额大到一个程度,不必举证即可判定是贪污,这当然最好。否则就必须像大海捞针般查人头帐户,查贪污证据,查金钱流动的轨迹。
这需要庞大而高超的追查人力和良好的国际合作关系,它其实早已超越了台湾办案人员的能耐,过去十天以来,特侦组像没头苍蝇般约谈这个那个,姿态大而毫无收获。
另外则是精神喊话,要贿赂嫌疑人自首,这种方式的办案,有媒体效果但无实质意义,它甚至连陈水扁所设的“选举结余款”这道防火墙都穿不过。这种大阵仗的无效办案方式,等过了一两个月办不下去,不就证实了陈水扁“政治追杀”的这种说法!此案究竟该如何办,可能已需全面重新检讨了。
人们已知道,无论来源是贪污、公司及个人逃税、犯罪和恐怖组织、或某些“国家”的特务系统为了秘密活动,凡将金钱在国际租税天堂繁复如网的金融隧道中频繁搬动,藉以隐藏形迹,俾达到漂白或躲藏目的者,皆称为“洗钱”。
近年来由于全球反贪反恐及反逃税,这个隧道已有一些部分开始见光。但因它仍受到银行保密的庇护,加上洗钱运作乃是高智力高报酬的生意,因而抓洗钱遂成了是个魔高一丈,道就必须高两丈的竞赛。
就以近年来美国的反逃税专案为例,美国富人擅于逃税,估计一年税收即损失千亿美元,因此司法部、联邦调查局和国税局即决定抓逃税洗钱。但这些机构虽然专家云集,但自忖仍难敌境外银行洗钱高手,于是遂大笔征召全美六大会计事务所的做帐查帐顶极专家协查。
此外联邦调查局也加强“珠宝洗钱”走私的查办,最后终于迫使瑞士最大的瑞银(UBS)屈服。在对瑞银施压的过程里,美国证管会还一度扬言要撤消该银行在美国销售欧洲债券的“GI特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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