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纪录中国 |
|
|
|
|
|
|
 |
民主与法制 |
|
|
|
《中国人》杂志社 |
|
|
|
道德是酒,法制是刀
民主与法制 加入时间:2008-06-29 14:24:13 admin |
酒,能疏通经络,活血化淤,养颜顺气,调和阴阳......酒的好处良多。但也需适可而止,择有所益,过分贪恋或择之不善,反倒对人有害无益。酒的基本性状是对人的麻醉作用,在麻醉中发挥它本身的特点。
刀,是凶器,能杀人,能自卫,也能锄强扶弱。刀于正义人之手则为民众之福泽,于非正义人之手则为天下之大不幸。总之,以刀制人,所治目标是表象为治标。无论正义之刀还是邪恶之刃,对手的屈服仅仅是表面的,骨子里的意识未必不复存在。而一旦有东山再起的机会,就出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直到星星之火而成燎原之势,颠覆乾坤也未尝不可。
古人的各种治世思想,莫不是以人的本性为出发点而考虑的。百家争鸣时期的各种学说,大略是以人为本的,所以后世多有承传。故有“天下,天下人之天下,而非一人之天下”“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等等精辟之说。可见,古人治世,是很注重思想教育和道德教化的。而且在施政过程中,有德明君常常不忘兵法之“攻心为上,攻城为下”的高招。
道德,喻之为酒。以道德来束缚人们的思想,使人们麻醉于道德之中。则人们的日常行为于主观上自然而然地自我克制。这种主观能动性的自控,远比外界压力能更有效地遏制不良行为。而道德的倡导,其主要手段就是舆论。要使人们入其毂中,必须先形成舆论诱导的氛围。法制则辅助舆论氛围的形成。
法制,喻之为刀。违法犯罪者,可对其举正义之刀,但治标而已。况举刀之人是否自己身正,是为以刀治世的关键,若举刀之人非正人,则被杀之人往往会是良民之列,抑或冤屈替死之鬼。若没有一套主导人们思想行为的道德体系,则举刀之人为非正义人的可能性更大,缺乏了道德则天下乌鸦一般黑。
若有了相应的道德体系,则法制自然成为客体,逐步沦为辅助道德舆论的工具,直到最终被淘汰。当初Mao.ZD砸烂公,检,法的目的和这个道理是一致的。只是毛当时的速度太快,没有等及人们完全消化他的思想体系。所以,在他去世后,他的治世方针会夭折。不过,也应该承认他的手段确实高明,也证明了他对古人治国之道研究得很深。
道德与法制,两者相互间并不完全涵盖,甚至矛盾百出。合法的未必道德,道德的未必合法。这种局面以至于百姓无所适从,滋生了正义之声噤若寒蝉,而邪恶之势与日俱增。故法制时常显得鞭长莫及,顾此失彼。生活里间于道德与法制之间灰色地带的行为,则成为难以治理的顽疾。现略举事例说明一二:比如某男没有在言语和行为上对某女亵渎或骚扰,但他却在自己的个人生活空间里意淫某女。这是法律所不能干涉的,可是如果人们的道德意识上去了,则此人就不会如此作为。或心理稍有邪念,其自己会尽力约束。值得关注的是,这种尚未构成违法的不道德行为,它最终完全可能导致违法或犯罪。再比如,某人可以为某案作证而别人又不知晓。在人们道德意识浅薄的状况下,这人的行为无可厚非。若人们道德意识具备了,那么人们就会为了正义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使坏人无地容身。这也正好就是:法制是维系道德的辅助工具的道理。也就是说,在道德意识没有完全根深蒂固地扎根于人们的思想之时,法律用来辅助。
道德是酒精,比如宗教的信徒,只要他们是合格的信徒,那么他们就不会违反宗教的教条戒律。不违反教条而又天下太平,那么,这种宗教思想它就是好酒,是人类社会的良药,舒筋活血,理气养颜,阴阳调和。如果一种道德理念是错误的,那么人们醉于其中则会乱性,就正如酒后失德。所以,古往今来的圣人是伟大的,他们创立的思想体系都为社会的稳定祥和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法制是利刃,是国家的武器。用它来强制性的规范人们日常行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稳定社会秩序。但它却没办法解决人们思想觉悟的问题,而且是短视的举措。若不把提倡道德放在重于法制的位置上,仅仅凭法制来威吓人们,无异于饮鸩止渴。因为,没了道德的法制,是没有原则的,有失公平公正的,顾此失彼的。每个人每天都可能会有成千上万个不高尚纯洁的言行或思维,千千万万的人又有多少?法律又能制订多少条来应对?法制之刀又能杀多少?
|
|
| |
|
|
|